2001年6月1日王某晚飯后散步時被人從背后打暈,由于天黑,,沒有看清對方長相,一直沒有找到兇手,。2019年8月1日鄰居小吳酒后說出真相,,當年就是他打傷的王某,則王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,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(),。
(1)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,2019年8月1日,,王某“知道權利被侵害”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起算,,直至2022年8月1日止,。(2)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律不予保護,王某權利被侵害之日為2001年6月1日,,直至2021年6月1日止。因此,,王某最晚應于2021年6月1日之前起訴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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